第一章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第一節 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
一、法
1、特征
(1)調整人們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規范性;
(2)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國家意志性;
(3)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規范;
(法律意義:權利-可以為;義務-應當為)
(4)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障實施的規范,國家強制性。
二、法律關系
1、概念:以法律規范為基礎形成的、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2、特征
(1)以法律規范為基礎形成的社會關系;
(2)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3)是法律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
3、種類
(1)按不同法律部門劃分:
①憲法;
②民商法;
③行政法;
④勞動法;
⑤訴訟法;
(2)發生的方式:
①確認性(已存在);
②創設性(全新);
(3)法律主體在法律關系的地位不同:
①縱向(不平等、隸屬、行政);
②橫向(平等、平權、民事);
(4)主體數量:
①雙邊(特定、委托);
②多邊(三個或以上);
(5)按不同法律關系之間的因果關系:
①第一性(不依賴、主);
②第二性(派生、從)。
4、基本構成:(我跟你有委托代理關系)(1)主體(我跟你)
(2)客體(我讓你跟我買個東西)
(3)內容(買什么東西)
4-1、主體
(1)概念: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2)種類:法律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與者。
①自然人:我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
②組織:國家機關(立法、行政、司法機關)、
營利性法人或非法組織(公司、合伙企業)、
非營利性法人或企業組織(政黨、行業協會、基金會);
③國家:由領土、居民和政府組成的、擁有主權的政治實體。
(3)主體的資格: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①權利能力: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一定權利和承擔一定義務的法律資格,是法律關系主體實際取得權利、承擔義務的前提條件。
②行為能力:法律關系主體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實際取得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能力。
4-2、客體
(1)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法律關系產生和存在的前提,表現為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2)包括:
①物(買電腦)
法律關系主體支配的、以物理形態表現的物。
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樹木等;
生產物,如電腦、汽車、輪船等;
②人生、人格(保險、名譽)
人生與人格分別對應,以物質形態表現的人體及各個生理器官,以及以抽象形態表現的人的精神利益。
人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權利所指向的客體;
人格: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所指向的客體。
③精神成果(著作權、版權)
又稱智力成果,是指人們通過智力勞動所創造出來的精神產品,如文藝作品、科學發明等。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重要客體。
④行為(應該為、應該不為)
法律主體中承擔義務的一方按照法定或約定的義務所實施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兩種情形。
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一方有權要求承擔義務的一方從事某種行為或不得從事某種行為。
4-3、內容
(1)法律意義上的權利:國家通過法律規定給予權利,主體可以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或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許可及保障手段。
(2)法律意義上的義務:國家通過法律規定,要求義務主體應當為一定行為或不得為一定行為的約束手段。
三、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
1、核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2、目的:規范證券市場的運行;
3、構成: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自律規則等;
4、主要層級:
①法律;
②行政法規;
③部門規章;
④規范性文件 ;
⑤行業自律規則。
4-1、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作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包括:
①《證券法》②《公司法》③《證券投資基金法》
④《刑法》⑤《信托法》⑥《物權法》
⑦《合同法》⑧《擔保法》⑨《反洗錢法》
4-2、行政法規
國務院根據憲法規定的權限,為執行法律的規定或行使職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各類規范性法律文件。
(1)包括:
①《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②《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③《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
④《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⑤《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⑥《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4-3、部門規章
由國務院各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等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的各類規范性法律文件。
(1)包括:
①《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
②《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③《證券投資資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④《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⑤《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
4-4、規范性文件
除部門規章以外的,由有關部門或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依照法定職權和規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在管轄范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文件。
(1)包括:
①《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②《證券公司治理準則》
4-5、行業自律規則
由行業自律組織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本組織的章程或相關文件制定的規則。
(1)證券交易所制定的: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2)中國證券業協會制定的: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
《證券公司柜臺交易業務規范》《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范》
《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范》《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
(3)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戶代理機構管理業務指南》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特殊機構及產品證券賬戶業務指南》
新開戶客戶1個月之內完成回訪,原有客戶回訪比例應當不低于上年末客戶總數的10%,客戶回訪應留痕,相關資料保存不少于3年。
中國結算對證券賬戶實施統一管理,網上開戶僅適用于自然人。1個投資者只能開立1個一碼通賬戶,同一市場最多3個A股賬戶,3個封閉式基金賬戶,只能申請1個信用賬戶,1個B股賬戶,除需要外都是雙邊A股賬戶。
第一節 證券經紀
1.證券經紀商:證券公司 委托代理關系 收取傭金
2.特點:業務對象的廣泛性,證券經紀商的中介性,客戶指令的權威性,客戶資料的保密性。
3.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活動:客戶招攬,客戶服務。渠道:證券公司內部營銷人員,委托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人只能接受一家證券公司委托,證券公司還應建立證券經紀人管理制度。證券公司應對證券經紀人進行不少于60小時的執業前培訓,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占比不少于20小時,并向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執業注冊登記,并建立健全信息查詢制度、客戶回訪制度、異常交易和操作監控制度、客戶投訴和糾紛處理機制、證券經紀人績效考核制度、證券經紀人檔案并執業留痕,客戶回訪工作人員不得負責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